一、严防地下矿山安全风险
1.查清“外水”。准确查明矿区及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、河流沟渠汇水情况、疏水能力、积水区现状,健全完善防排水系统。
2.掌握“内水”。核实矿区内积水区、含水层、岩溶带、地质构造等,掌握矿井与地下水、地表水和大气降雨的水力关系和矿区水的运动规律,分析暴雨后可能形成的风险。
3.防止“涌水”。规范作业,严格按照探水、放水设计进行掘进、回采作业,定期清理水沟、沉淀池和水仓中的淤泥。
4.及时“排水”。推动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,落实汛期防范措施,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,确保提升、排水、通风等设备运行正常。
5.有效“管水”。突出加强位于河流、湖泊、水库、山区附近存在水患、山洪等灾害威胁的矿井的监控力度。
二、严防尾矿库安全风险
1.要“卡住新建的”。严禁产生新的尾矿库,推动尾矿库销库治理,严控增量,减少存量,确保总量“只减不增”。
2.要“管住运行的”。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排尾、筑坝,实现“能排水、快排水”,“少蓄水、蓄小水、不蓄水”。
3.要“看住闭库的”。加大闭库尾矿库注销和升级改造力度,鼓励尾矿库企业积极采用尾矿回采、充填采空区、干式排尾等先进工艺,减少尾矿库排放量。
4.要“保障最后的”。安装安全在线监测系统,严格执行汛期24 小时值班、专人上坝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,组织联合应急演练,完善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。
三、严防露天矿山风险
1.确保“坡稳定”。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分层分台阶开采,严格控制台阶坡面角、边坡角、终了边坡角。
2.确保“沟畅通”。设置台阶排水沟,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,及时排泄洪水。
3.确保“人撤离”。在暴雨、雷电、台风等极端天气下,要停止采场作业,迅速撤离作业人员。
四、严防排土场安全风险
1.“保障设施要到位”。设置截流、防洪和排水设施。
2.“警示标识要到位”。圈定危险范围和设立警戒标志。
3.“日常管理要到位”。定期巡查,及时修复发现问题,及时采取防止滑坡措施。
4.“应急救援要到位”。明确防汛安全生产。